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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计算机操作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在我校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3-06-17   |   浏览量:

616日,2013年计算机操作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在我校顺利举行,共有127名考生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秩序良好,进行顺利。                        

本次考试针对计算机操作员职业的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进行鉴定考试,对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者免受报名和考试费用,考生考试合格将获得由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为今后的就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考试期间,商洛市职业资格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寇冠雄与我校成人教育学院院长任少俭到考试现场进行了巡视检查。  

   

   

背景资料: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简介  

用途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证件在国际劳工组织185个成员国通用。  

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主要内容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相关比较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和等级考试不同,学历文凭和等级考试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它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律条款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证书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  

计算机操作员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